—Terms of Service · 服務條款

服務條款

預訂與使用禾風別苑的服務前,請詳閱以下條款。完成預訂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條款、取消與退款政策及隱私權政策。

最後更新:2026-10-05

一、適用範圍

  1. 禾風別苑(以下稱「本莊園」)由卓樂藝電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經營。經營者的詳細資訊請見消費者權益。
  2. 本條款適用於您透過本網站(ricemanor.vip)、Facebook 粉絲專頁或其他方式,向本公司預訂場地租用、住宿、露營及相關服務。
  3. 本莊園為私人招待所,僅供 VIP 會員使用,不對外開放。
  4. 本條款、《取消與退款政策》、《隱私權政策》,以及預訂時顯示的費用明細與預訂確認信,共同構成雙方的契約內容。預訂確認信中的個別約定與本條款不同時,以個別約定為準。
  5. 本條款全文公開於本網站,您在預訂前可以隨時審閱、儲存或列印。

二、預訂與契約成立

  1. 線上預訂流程:選擇服務與日期、確認費用明細、填寫聯絡資料與發票資訊、完成 Email 驗證並勾選同意本條款後送出。送出後系統會寄出預訂確認信,內含預訂編號、費用明細、訂金金額與付款期限。
  2. 契約成立:您送出預訂、系統寄出預訂確認信時,契約即成立。檔期自預訂成立時起為您保留至訂金付款期限;付款期限屆滿仍未付訂金,預訂將由系統取消、檔期釋出,不收任何費用。
  3. 可預訂的日期:預訂須於使用日前一定天數提出,可預訂的日期範圍以預訂頁顯示為準。
  4. 資料正確:請確認聯絡資料與發票資訊正確。資料有誤可能導致無法聯繫您或無法正確開立發票。

三、費用與付款

  1. 費用:依預訂時本網站顯示的價格與費用明細計算,以預訂確認信所載金額為準。會員優惠依預訂時的會員等級計算。
  2. 訂金:請於預訂確認信所載期限內,依確認信所列方式支付訂金:銀行轉帳後於「我的預訂」回報匯款資訊;開放線上付款時,也可以線上支付(信用卡、ATM 轉帳、超商代碼等,由藍新金流處理)。確認收款後,我們會寄送通知,預訂即為「已確認」。
  3. 尾款:於使用當天現場付清,或於使用日前匯款。
  4. 發票:本公司依您預訂時填寫的發票資訊(二聯式或三聯式)開立統一發票。
  5. 現場加購:電動車充電等現場加購項目,依現場公告或另行約定的價格計費。

四、改期與取消

改期、取消與退款,依取消與退款政策辦理,重點如下:

  1. 預訂成立後 7 日內(且尚未到使用日)取消,已付款項全額退還。
  2. 其他情況依取消通知送達的時間,按比例退還訂金;使用日前 14 日(含)以前取消,全額退還。
  3. 使用日前 7 日(含)以前提出,可免費改期一次。
  4. 天災等不可抗力致無法如期使用,全額退還或免費改期;因本公司因素無法提供服務,全額退還並依政策賠償。

五、場地使用規範

為了您與其他賓客、鄰居的安全與安寧,請遵守以下規範:

  1. 請事先告知預計抵達時間,並依預訂的時段使用場地。住宿的入住與退房時間以預訂頁及確認信所載為準。
  2. 實際使用人數請勿超過預訂時登記的人數與場地容量。
  3. 室內禁菸,戶外有菸灰缸,請勿亂丟菸蒂。
  4. 場地內可停約 8 輛小型車,無大型車車位。
  5. 22:00 後請降低音量並關閉 KTV 設備,避免影響鄰居作息。
  6. 廚房設備及餐具用畢請清洗乾淨並物歸原位。
  7. 可攜帶寵物,室內空間請牽繩或置於寵物籠內,不得進入客房。
  8. 請遵守法令,勿從事違法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。
  9. 違反上述規範,經管家勸告仍不改善,致危害人身安全或他人權益時,本公司得終止當次服務;已付費用依實際情形與您協商處理。

六、損壞賠償與責任

  1. 使用期間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設施、設備或備品損壞、遺失,請依實際修復或重置費用賠償。
  2. 請妥善保管個人財物。非因可歸責於本公司的事由所生的遺失或損壞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  3. 本公司以合理的注意維護場地與設施安全;因可歸責於本公司的事由致您受有損害,本公司依法負責。

七、個人資料

本公司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依隱私權政策辦理。

八、條款修訂

本公司得修訂本條款,並公告於本網站。修訂後的條款適用於公告後成立的預訂;已成立的預訂,仍適用預訂當時的條款。

九、準據法與爭議處理

  1.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  2. 如有爭議,歡迎先與我們聯繫協商;申訴與調解管道請見消費者權益。
  3. 因本契約涉訟時,雙方同意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,但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 47 條或民事訴訟法第 28 條第 2 項、第 436 條之 9 規定小額訴訟管轄法院的適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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